物理实验中心属于校级实验室,实行校、院两级管理,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,主任由学校任免。学校负责制定实验中心建设的各项政策和总体建设规划,提供其正常运转、维修及更新的经费;中心除承担全校理、工类和物理类千名本科学生的“大学物理实验”和“近代物理实验”等教学工作外,同时开展实验教学课程体系、内容、理论和技术方法、手段的研究,负责实验人员培训并提供开放服务。中心人员实行“公开招聘、竞争上岗、严格考核”的管理机制,实验教师不仅要担任本科基础课实验教学工作,而且要兼任理论课教学和科研工作,实现实验教学、理论教学和科研工作三方面工作的融会贯通。
实验中心下设力热实验室、光学实验室、电磁学实验室、电子工艺实验室、综合应用实验室、电子技术实验室、近代物理实验室、现代物理实验室、光量子特性实验室、非线性光学实验室、光电子技术实验室、物理仿真等实验室,各实验室之间教学资源统筹安排,设备共享,较贵重仪器设备不重复购置。